国教督办函〔202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学位授与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要紧论述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要紧指示精神,落实《深化新年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策略》《关于深化新年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等文件需要,发挥教育督导评估用途,引导学位授与单位全方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年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质进步,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科学论证,决定全方位启动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重点对金融等30个专业学位类别拓展评估。
现将《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推行策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推行策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