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使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法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使用全国统一考试方法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需要,实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含燕园校区、昌平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
2025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相关需求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1、推荐免试 依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法接收全国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报名事情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方法(校本部)》。 2、全国统一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品德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需要。 (4)考生学业水平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需要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然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职员,与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以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职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考试报名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需要。 (2)考试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考试报名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考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职员可以考试报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考试报名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需要。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需要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教研〔2025〕2号)有关规定实行。 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需要见《北京大学2025年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职员,须符合(一)考试报名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需要与我校招生专业介绍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艺术硕士(MFA)、风景园林硕士(MLA)等的特殊考试报名条件,请注意查询有关院系招考需要。 (二)报名 1.考生须严格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和《北京大学(10001)2025年应试硕士生在线报名公告》的有关需要进行考试报名。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技巧、选拔方法、招生人数、考试考哪几科及有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介绍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知道并严格根据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需要,导致后续不可以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需要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状况等在线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不真实信息而导致不可以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考试报名需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与北京大学的网上公告需要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在线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含在线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没有完成,报名无效。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在线报名,并根据报考地址需要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有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准时上网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试报名我校的以下四类考生须在《北京大学(10001)2025年应试硕士生在线报名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下述需要将认证报告/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法),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名字+材料名字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学籍学历认证专用邮箱(xjxlrz@pku.edu.cn)。凡未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等材料,导致不可以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察。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用期间不能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经考生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试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使用单独考试方法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模拟试题与非专项考生考试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在线报名时填报有关信息,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11.考生在线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按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地址、北大研招网等方法,主动知道考试安排、防疫需要等事情,积极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5日(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有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 3.初试方法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状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需要及其他学术需要(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需要。 3.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率一般高于120%(第一志愿达到学校复试基本线以上考生不足的专业除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网站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率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网站权重由招生院系依据其学科专业特征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有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含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就等。 5.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将依据学科特征和培养需要,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法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革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含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髦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互联网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法为笔试。考试报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含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网站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介绍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起名字单(自行舍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校内调剂。针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状况,可在符合规定的首要条件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含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根据《北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及《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法》需要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有关工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有关需要参加复试,具体需要、步骤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题等有关材料。 4.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实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法与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起名字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习技巧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技巧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我校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职员,考生在报名时依据自己实质状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介绍培养策略为准)。 5、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看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看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6、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实行。 7、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成本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种类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为万柳公寓、昌平新校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看(查看方法另行公告)。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越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帮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根据院系安排实行。 8、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方法等根据《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5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公告》(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与有关院系硕博连读有关规定实行。 9、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有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同意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同意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职员,在学习期间因为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缘由导致其不可以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派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10、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置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回话。申请人或考生对回话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考试报名信息与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诚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报名(申请)、录取等资格。 3.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试知识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员工及其他有关职员,一律按《中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员工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员工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能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不真实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职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考试报名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职员责任。 十1、其他事情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括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质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状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策略和奖助政策等,可在有关院系网站查看。 3.我校实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目和复试分数线,将依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状况综合确定。 4.申请人或考生应准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有关文件、公告,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缘由导致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5.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6.未尽事宜,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实行。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颁布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十2、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
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法查看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 邮政编码:
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