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1、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考试报名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调档函》将随录取公告书一并发放。
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需要,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关于2025级拟录取研究生档案转寄地址、户口迁移地址及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公告》
2、关于协议签订
考试报名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对应考试报名学习技巧的《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或《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关于考试报名类别变更
需变更考试报名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即定向变更为非定向或非定向变更为定向),须提交《关于变更考试报名类别的申请》,申请内容应包含:考试报名类别变更状况、变更缘由、考生编号、考生名字、考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附件1);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且入学前须将完整的人事档案转到学校。
4、材料提交需要
请有关研究生将《定向培养协议》《关于变更考试报名类别的申请》《辞职证明》原件材料,于网络情人节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南京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025-85811028)。逾期一律不再办理。录取库上报后,考生考试报名类别没办法第三变更。考生因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没办法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签订协议安排,待后续有关公告。
6、关于资格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入学体检,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关于录取公告书的发放
录取公告书预计6月中旬发出。录取公告书一律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预留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法寄送,请考生维持通信畅通。如信息变更,可待邮政投递员电话联系时协商改址。
附件1:https://gra.njucm.edu.cn/2025/0507/c7320a155287/page.htm
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8日